尊老即是尊重文明与梦想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问候老年人。(新民晚报6月30日)
国家对于老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了,从筹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到提高城市居民退休金,从卫生医疗的保障到如今的法律规范,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已经从身体上上升到精神层面。
笔者以为,年轻人应该增加对于老年人的精神抚慰,“常回家看看”不应该只是口头上的一句歌词。
去年十月,央视采访老人最在乎什么,一位受访的80岁天津老人回答“年龄大了,不希望活着”,而一位北京老太太直接回答,“感受不到儿女温暖,很不快死”。当老人没有感受到快乐,急着去结束自己的生命的时候,这个社会的尊敬老人的道德秩序已经岌岌可危,这是社会的悲哀,也是不孝者的警钟。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信绝大部分人是爱自己的父母长辈的,但是为何会有那么多的老人被冷落,倍受孤独?答曰:意识不存在也久矣。没有孝敬老人的意识,有再多的爱也只是一句空话。爱需要口头表达,更需要实际行动。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故事太多太多,为何非要等到亲人离世,才在眼泪中痛骂自己的不孝与可耻呢?
如今,国家利用法律来保障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让青年人主动回归到尊老爱幼的道德轨道上来,是很有意义的举动。社会的快速发展,青年人极速向城市靠拢,在忙碌的工作中,不少人一些人已经“忘了娘”。法律的到来必将给社会道德一剂“强心针”。
孟子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于道路矣!意思是,认真地兴办学校(教育),教给他们孝敬父母、尊敬兄长的道理。头发花白的老人就不会在路上背着或顶着东西了。这也说明了古代圣贤就开始关注敬老的社会意义。
今天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能让老人老有所乐,物质上有保障,精神上得到抚慰,没有孤独,家庭和睦,这不就是最大的和谐吗,这不就是小康的题中之义吗?
我们是传统文明古国,中国梦其实也就是一个文明梦,每个人都能遵守道德,尊敬老人,不也就是尊敬我们自己,尊重我们的未来与梦想吗 (特约评论员张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