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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格桑花”捐款人致媒体的公开信
2012-02-14 21:20:37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30次 评论:0
一位“格桑花”捐款人致媒体的公开信

“格桑花”的宣传画

一位“格桑花”捐款人致媒体的公开信

蔡川泰先生

  首先做点自我介绍,我是“格桑花”的一个捐助人,从2007年至今在“格桑花”捐助了十七个孩子,在格桑花协会捐助款项肆万叁仟多元,为格桑花孩子后续捐助款(主要是帮助考上大学的格桑花孩子)约六万元,可以说是一个热爱“格桑花”的捐助人,(不要以为我是什么大款,我只是个企业的退休老人,退休金每月二千六百元。)为什么呢?因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从事核工业,经常在大西北工作,有一种西北情结,而且青海是三江之源,她的人民为了全国的生态保护做了贡献和牺牲,我们尽力为她做点事是责任、是“还债”。媒体近期刊出关于“格桑花”的负面报道后,我非常关注,但经过认真调查了解和思考后,我想谈谈我的三点意见。

  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公益组织?

  中国的公益事业起步不久,我们都应很好呵护它,尤其是格桑花这样民间发展起来的草根组织,没有像红十字会那样的政府背景,也没有像一些基金会那样有大的企业支持,本身就十分脆弱,但它到今天为止,结对捐助了23810人次,款项达1550余万元,加上募集的其他项目钱款和物资(包括受其他公益组织委托或合作)已超过四千万元,实属难能可贵,对它存在的问题,我们应抱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提出并进行分析,甚至可以提出些解决的建议,而不应是以“爆料”“炒作”“博眼球”为目的。

  可是目前媒体的报道中确有许多这样的词句,如“财务混乱”“造假”“小金库”“多本账”等等,而且许多是带误导性的,例如一个标题说《民政厅要求从头整改,重新登记备案》,乍一看,这不是要推倒重来,甚至可能被注销吗?可是我十月五日参加西宁格桑花会员大会,听到的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民政厅于局长充分肯定了“格桑花”过去取得的成绩,为青海人民做的好事,说它是盛开在青藏高原的奇葩,同时也指出它的许多不规范、待改进的地方。说我们规范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它,而不是要掐死它(与会代表给予热烈掌声)。

  再如,一篇报道的标题说《签保密协议涉及十万善款》。乍一看不得了,似乎是私分十万善款并且要保密,认真看后才知是早已公布在网上的人力系统咨询协议中的一条保密条款:“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资料向第三方透露”,这是许多咨询合同常规的一条。(本人二十年前也曾任北京一家咨询公司总经理,那时就常写这条)。还有你们文中写到“那些兼职的秘书长们违法占用善款怎么办?”这还了得!可有什么事实根据呢?(其他关于“多本账”“小金库”的问题我会在后面说到。)网络是把双刃剑,既能揭露问题,也易伤及无辜,前不久在北京见到一位记者,她说到下边采访,许多捐助和助学项目因前段对公益组织的质疑而停止,孩子们向她哭求。我真感到痛心,最近还有报道不少病人因没有血源不能手术,危及生命。我曾在格桑花的论坛呼吁,不能因争论而弃捐孩子,我说没有格桑花,我们照当自己的公务员、白领、老板……,但千万个孩子怎么办?希望媒体在这上面多想一下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正确导向。

  “格桑花”的几大“罪状”

  媒体所说“多本账”“小金库”这可都是与贪腐、黑幕联系的,“多本账”往往是为了化公为私、偷税漏税。“小金库”往往是供领导挥霍的。先说“多本账”,媒体是从审计报告的数据对不上而来,(这应感谢你们的发现,促进了这次重新审计。)但经我了解,问题出在会计和审计机构都不熟悉非营利公益机构的会计制度,是方法问题,没有贪腐,更不存在“多本账”,现在新的审计报告已完成,已报主管部门即将公布。

  “小金库”问题,据我了解原来是2009年“格桑花”组织的一次西部探访团的结余款,还有最后拍卖“格桑花”旗帜的三千多元收入,共约万元,之所以有结余,一是当时组织者的能干,二是一些“格桑花”联系学校的接待节省了费用,三是拍卖收入。本人有幸是当时的成员之一,还有点发言权。现在看来这笔款项处理办法可以是该退给探访团成员的退给大家,格桑花旗帜拍卖的上缴“格桑花”,也可以征得探访团成员意见作为捐款。但可能考虑退也比较麻烦,当时的探访活动组织者(也是志愿者)建议把它留下来,给一些经济有困难的义工补助差旅费,这也可以理解和接受。据了解“格桑花”的理事、秘书长等管理层没有任何人从中拿一分钱,而且此款也不在他们手中,这笔钱不是截留的捐助款,也不是从“格桑花”账上挪用来的,根本不是小金库,更与“格桑花”联系不到一起。

  再说一下所谓十万元咨询合同吧。我认为从根本上说它无大错,第一,款项的来源是一个大企业捐助,而且进行这个项目也征得了他们的同意,我们又何必说那么多呢?它并不是截留、挪用了其他捐助人的款项;第二,要看它是否完成了要求的工作,如果完成了就是咨询费作为劳务费付给个人也是可以的;第三,“格桑花”的管理层(理事、秘书长等)是否从中分到钱,如果分了那就是“利益输送”,但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要说缺点,可能急于进行有关制度的建立,仅在核心管理层征求了意见,而广泛征求意见和公示做得不够,以后类似专业服务外包通过招标等形式就更好。据我所知,刘磊女士也是热心公益的人士,付了四万元的咨询费,她组织了次邮船拍卖活动,就为“格桑花”募得九万元捐款。只说这三个问题,其他不多说了。

  “格桑花”的问题:

  尽管我不太同意媒体的一些看法,但对媒体关注民间公益组织还是十分赞赏。“格桑花”有没有问题?我说有,而且还有很多。这次格桑花内部一些有意见的义工(按网上简称为“花开”吧)他们的诉求许多也有道理,例如:如何建立民主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沟通渠道,如何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如何正确处理专业化和志愿者、义工的关系,既让专业化提高工作效率,又让广大志愿者能积极参与,享受到做公益的快乐,心灵得到净化,道德得到升华,而有广大志愿者参与才是“格桑花”的人心、人气所在。我们还可以说“格桑花”许许多多的问题,如管理层不善沟通,甚至伤了一些义工,但这些都是前进中的问题。

  “格桑花”没有贪腐、没有黑幕,而且解决这些问题,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捐助人、志愿者、义工及西部助学联系人和许多热爱“格桑花”的人士的努力下,已有了良好的开端。按规范要求召开了会员大会,选出了11名新的理事,其中青海省占了8名,体现了“西部的事让西部人当家做主”,而内部的沟通也取得了进展,拟成立监事会,对执行机构秘书处及各部门的工作也实行自荐、推荐上岗。但我认为“格桑花”面临两大问题:如何做?谁来做?公益是新兴事物,许多并不太懂,如:如何规范化,如何建立各项制度,义工的准入和考核、培养等等,需要互相学习和摸索。另外,有了规范、有了制度如何建立一个有能力稳定的执行队伍又是一大难题,民间的公益注定了它义工的不稳定性,许多事有人说无人做,让他们领导层有时很苦恼,这些都还没解决,还任重道远啊。

  我是热爱“格桑花”的,她让我的老年生活丰富多彩,十分快乐,有十几个孩子真心地叫我“爷爷”,是多么幸福。有一位曾在中央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并在中国多个慈善组织担任荣誉职务的老同志说过:“你们格桑花好,公开透明,捐的钱知道到哪去了。我也要捐助两个孩子。”我还十分赞赏一位捐助了多名孩子的捐助人,当有人因“格桑花”的内部纷争而劝她弃捐时,她说:“我不管你们的争论,你告诉我,捐的钱是否到了孩子手中,到了我就续捐。”我相信经过一番洗礼,“格桑花”明天会更美好。

  总之,看问题应看大的方面,看主流,不能舍本逐末,以偏赅全,更不能主观臆测。对待公益组织的问题,更应慎之又慎,调查应是全面、客观、公正的,作为助学流程来说,捐助人和受助对象才是两大主体,中间的志愿者、义工都是服务的,媒体对捐助人和受助的学生及他们的联系人(西部老师)又采访了多少?据报道称,有第三方独立机构正在对格桑花进行评估,就且待看他们是怎么评估的吧。

  啰嗦说了很多,也是有感而发,如有不当之处,也望批评指正。 蔡川泰

  >>背景

  “格桑花”是在青海省注册的一家民间公益组织,通过全国各地的爱心人士捐款,帮助青海省等地的贫困学生入学。今年,有媒体先后报道“格桑花”会员名单造假及财务混乱、捐款被乱用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民间公益组织“格桑花”近日受到多方关注,近日,一位捐助者向诸多媒体发出公开信,希望媒体及社会能够理性全面地看待格桑花的成绩及不足之处。以上文字为公开信全文,略有删节。文中事实及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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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一位 格桑 捐款 媒体 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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