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雷锋精神领万警前行
——徐州公安机关命名首批“雷锋式警队”
51年前,一个平凡的战士成为全中国人民最熟悉的人,51年来,他的事迹锻造出一种伟大的精神,他就是雷锋。他的精神凝聚成一股无穷的力量,这就是雷锋精神。50多年过去了,雷锋精神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向雷锋同志学习”成为了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心声和行动。雷锋精神是指引公安工作的明灯;学习雷锋精神,成为了每名公安民警的必修课。
全市公安机关创建“雷锋式警队”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打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实战化职业警队,市局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创建“雷锋式警队”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实际行动大力弘扬“对党忠诚、爱岗敬业、助人为乐、勤于钻研、艰苦朴素”的雷锋精神,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全体民警的思想境界、职业道德和服务质效得到了提升,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塑造了新时期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沛县县局、云龙、泉山、鼓楼、铜山分局分别召开了科所队长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安排;交警支队、巡特警支队、丰县县局、开发区、新城、贾汪、矿业、大屯、机场分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经侦支队还专门制定了《创建雷锋式警队考核办法》;景区、公交分局、邳州、新沂市局、睢宁县局等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市局通过每月好警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复转军人等活动,培树了一批“雷锋式民警”和“雷锋式警队”,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在单位内部培树了一批先进警队和优秀民警,铸实“雷锋式警队”创建的根基。
11家单位被命名为“雷锋式警队”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按照市局党委决策部署,以打造人民满意的实战化职业警队为目标,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形式载体,扎实开展“雷锋式警队”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形成了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全市公安工作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素质保障。
为总结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创建雷锋式警队、打造雷锋式岗位、争当雷锋式民警活动,建设更加过硬的公安队伍,在24日举行的创建雷锋式警队现场推进会上,徐州市公安局决定授予新沂市公安局北沟派出所、邳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睢宁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东大警务工作站、沛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铜山分局茅村派出所、云龙分局狮子山派出所、鼓楼分局牌楼派出所、泉山分局巡防大队、经济开发区分局石桥派出所、贾汪分局老矿派出所这11个单位为全市首批“雷锋式警队”,分别颁发奖匾,各记集体三等功1次,分别奖励人民币1万元。(李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