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已建成26座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80%,是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验收的一项内容。目前宿迁市已建成26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每天49万吨,其中市区污水处理能力每天22万吨,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1.8%。
“十二五”以来,全市先后建成了城西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张家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泗洪城北污水处理厂,实施了城南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每天10.5万吨。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实施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在中心城市165.6平方公里范围内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市区雨水管网在非雨时段实现污水零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