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检察院倾心为民服务展示良好形象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确保和谐稳定是沭阳县检察院一贯坚持的工作理念。十八大后,各级都把民生放在突出位置,该院以此为契机,更加关注民生,积极完善亲民措施,开展为民服务,尽心尽力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近几年该院群众满意率始终在全省114个县区检察院中名列前茅。
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开设民生服务热线,公示民生热线电话,由院党组成员轮流值班,接听民生热线,现场回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配置业务咨询台和办事指南,为咨询或办事人员配有椅子、茶几、报架,设有意见箱,摆放各类与法律相关的报纸、杂志,为咨询人、办事人提供舒适、温磬的环境。设置查询平台,群众任何时候到一楼大厅都可以查到自己需要的答案。建立工作室,24小时值班,现场解答群众诉求,为群众解难释疑。推行开门办公,挂牌上岗,在每个办公室门前安置人员去向牌,方便群众前来办事,督促干警工作尽心尽职。
设置交通文明岗。该院倡导“沭阳是我家,形象靠大家”,鼓励干警多牺牲一点休息时间,为沭阳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该院干警踊跃报名,有40余名干警愿意承担交通文明岗工作。利用周六上午,轮流指派6名同志到台州路和迎宾大道交叉口维持交通秩序,疏通过往车辆,帮助老弱病残人员安全顺利通过红绿灯,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广泛进行法律服务。沭阳人多地广,群众司法诉求难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该院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干警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时机,在繁华地带、超市门前以及社区设立法律咨询点,想方设法为群众解难释疑,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讲解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定,为构成文明城市、和谐社区作出积极贡献。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十年前一次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徐某某身体残疾,丧失劳动力。由于当时肇事者办理了财产虚假转移,法院判决无法兑现,致使受害人生活非常窘迫。今年,沭阳县检察院在查办案件中发现了这个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利用法律武器,证实了虚假转移财产的问题成立,执行了法院的判决,受害者获得经济赔偿50余万元,非常感激,用受害人自己的话说:“我终于可以买起轮椅了。”该院针对农民养殖生猪收益低、积极性不高以及部分电梯质量不过硬的问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促进了全县电梯质量大排查和生猪补贴文件的出台,较好保护了群众合法利益。
实行多项救助制度。该院从化解社会矛盾和参加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出发,推出了刑事被害人、特困刑事被告人和特困在押人员三项救助制度,出台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对救助的范围、条件、程序、金额以及方式方法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会同县公安局出台了《救助特困在押人员(家庭)实施办法》,以现金或实物资助、帮助就业、提供心理疏导等方式进行救助。对该院挂钩的汤涧、新河两个乡镇,尽其所能地进行帮扶。双方制订帮扶计划,积极改善民生,帮助19户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致富信息。联系重点贫困户,帮助孤儿周杨解决生活费、学费等,帮助特困户李峰解决生活困难,让其在家能从事“三来一加”加工项目,帮助重病户朱恒奎联系医院治疗,使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学上、能看病,尽早脱贫致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