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法治生日(33)▏《法治生日,为青春护航》2
2024-12-12 16:50:41 来源: 作者: 【 】 浏览:266次 评论:0

在这个秋意渐浓的日子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活动——“迅哥有约,走进朱自清中学”,为同学们带来了难忘的法治生日课。

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17 位小寿星齐聚朱自清中学,共同度过这个特殊的法治生日。志愿者们为同学们戴上皇冠,张英龙警察则为大家系好得法的扣子,开启了一场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刻探讨。

刑事责任年龄,是这场法治课的重要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新修订的刑法中新增的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清晰地划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界限。

接着,选取了与同学们年龄段较为相关的三个罪名进行深入讲解。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3 年以上 7 年以下并处罚金,若有暴力程度更高、社会危害性更大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如在公共交通上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等,则为 10 年以上。就像初二年级的学生小周和小段,沉迷网络游戏,零花钱用尽后,竟恐吓威胁班上胆小的同学小黄,抢走其随身携带的 300 元现金。哪怕金额再少,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若抢劫行为中对反抗激烈的小黄造成伤害,那更是面临 10 年以上的刑罚。

强奸罪和寻衅滋事罪,同样以具体的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这些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也在讲解中一一呈现,引发同学们的深思。

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则为同学们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在这个特殊的法治生日里,同学们不仅收到了蜡烛、法制蛋糕、法律贺卡,更收获了满满的法律知识。

张英龙警官主持节目,社会志愿者们抽出业余时间,为同学们带来关心和关爱。这场法治生日课,犹如一盏明灯,照亮同学们前行的道路,系好得法的扣子,让青春在法治的护航下绽放光彩。(来源:军创水晶 编辑:陈逸君 审核:陆迅)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上一篇扶苗工程(111)▏人生不会重来 下一篇扶苗工程(110)▏解开“爱”的枷..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2 Xung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018397号  迅哥有约  版权所有
网站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东路8号  联系电话:0527-82168048

苏公网安备 321311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