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出生的胡益华,18岁即通过首届全国国家司法考试进入律师行业。曾因担任央视大火案被告人曾旭和许某某的辩护人、全国首例人体器官买卖案被告人辩护人、“李刚”案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等而广为人知,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他还是一位热心慈善事业的公益律师。
2005年,偶然间听到的一期广播节目让胡益华开始涉足公益。当时正值高考前期,一家广播电台在组织接送高考学生的活动,正在开车的胡益华从广播里听到了这个消息,立刻打电话报了名。“那个时候有车,时间充裕而且可以自由支配。”胡益华顺利成为一名接送高考学生的志愿者。胡益华已经忘记了当时的细节,但一名学生的话让他至今记忆深刻,“您认为举手之劳的事情,解决了我一生中最重要时刻的重要问题。”
作为知名律师,胡益华更多的是以律师身份参与公益。他称其为“律师公益”。他不仅义务担任邓飞发起的“免费午餐”基金和王克勤发起的“大爱清尘”项目的法律顾问等,还参与到项目的管理工作中。
“很多捐赠人对于公益活动中律师的出现,还是不理解。”胡益华说,在“免费午餐”的公益活动中,当项目派出作为法律顾问的律师与其签订协议时,一些有捐赠意向的企业和个人往往会有疑问或者抵触情绪,甚至放弃捐赠。尽管如此,为了更好地将公益做下去,给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胡益华坚持公益活动应注重从法律层面保证品牌的独立性、严格控制品牌使用过程中不受到伤害。因此,“免费午餐”从开始就申请了国家商标注册,包括文字和logo,从法律层面对免费午餐品牌进行保护,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场所,凡要求使用免费午餐及logo均需要活动书面授权。
这些额外的工作占去了胡益华大把的时间。从今年4月2日第一所“免费午餐”学校开餐至今,五个月内,胡益华起草、审核、修改与“免费午餐”相关的合同、协议、活动方案近两百件次。以平均每处理一份文件花费两个小时计算,平均每天花在“免费午餐”的时间近四个小时,几乎一半的时间要处理公益方面的事务。面对本职工作与公益事业的矛盾时,胡益华显得很有信心,“力所能及做公益,快乐地做公益是我的理念,在做好手头工作的同时,我会更多地参与公益活动。”为倡导更多的律师参与公益,胡益华还计划成立一只专项基金,对做公益的律师予以支持。
本报记者李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