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新闻?
近几日,各式各类的假新闻层出不穷。1月13日,有媒体报道“南京裸女跳河获救被围观,救人者被无视”。事实是,1月11日南京一女孩跳河获救,12日湖北小伙救人被冷落,两件事被人“拼”在一起。1月14日,有报道称广州一位老太去银行柜台取500元,结果被对方拒绝。后来,老太则要求取2亿元。在柜员表示取如此大额现金需要预约后,老太先取出30万元,再从中拿了500元,又让柜员存了299500元。事实是,消息完全是凭空捏造,媒体报道所用配图也是来自发生在2013年的一条无关新闻。1月17日,一则“3岁男童咬伤同学,遭对方奶奶剪4颗门牙”的电视新闻,在各大网站、微博及微信朋友圈迅速传播。事实是,此报道纯属记者妄自揣测,孩子门牙并非被剪,而是因为蛀牙自动脱落……
假新闻报道之后,总能引起公众的狂热讨论。对于很多假新闻所报道的事件,大家或点赞,或谴责、亦或辱骂,在各种情绪发泄完之后,真相随之而来,不该点赞的点了赞,不该责骂的也责骂了,这样的结果就好像自己没来由的高兴或是发了一通脾气,让人哭笑不得,无可奈何。最终,除了再次谴责假新闻的始作俑者外别无他法。于是,假新闻继续大行其道,缺乏辨别能力的观众继续上当受骗,只有在经历了一次次的类似于”狼来了”的报道之后,观众的“抗谣指数”才能提升,才能最终从青涩走向成熟。但是,这并不是新闻报道所应达到的效果,更不是一个好的社会现象。如果有一天,公众把新闻报道当做小说来读,把新闻当做谣言,把报道当成虚构,那只能说明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严重不足,甚至会带来整个新闻产业的灾难。
新闻报道作为公众感知世界的窗口,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窗口从哪边开,公众就看向哪边。窗口开的大,公众就看得多;窗口开的小,公众看到的也就少。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新闻报道就犹如公众的眼。如果这眼睛俯视、仰视、斜视、近视,那么公众所看到的也就不可能是一个清晰、真实的世界。作为社会公器,新闻媒体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力。很多时候,在公众的潜意识里,总认为新闻媒体是客观公正的,报道的任何新闻事件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媒体所起到的只是一个“搬运工"的作用,所以对于媒体所报道的事情也全都是照单全收,深信不疑,以至于让媒体的视角影响了自己的判断力。比如同一个突发事件,如果身边有亲人朋友亲眼目睹,而同时又有媒体报道的话,很多人更愿意相信媒体,而不愿意相信其他人的亲眼所见和亲耳听闻,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媒体的权威性。但是,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新闻报道其实也有着巨大的操作性,对于一个新闻事件,从采编到撰写,再到审核刊发,有的事件就像是一个塑料模特,肢体可随意拆卸,外表亦可任人随意打扮。最终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或许就是一个胡拼乱凑、刻意雕琢的整体。
今天,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新闻?我们共同接受的关于新闻报道的特性的标准就是:真实性、客观性、可读性,和时效性。所谓真实性,就是报道必须真实,完全基于真正发生过的各类事件,而不是道听途说,更不是随意编造,否则所报道的便不能称其为新闻;所谓客观性,就是媒体报道时不能随意站队,要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去看待每一个事件,如果媒体事先站的位置不对,那最终看到的结果可能也是不一样的,记者不能仅凭个人喜好和偏激的价值观念去报道,其他的报道者也不能把自己那片面的观念意识和事先设定的对错标准强加给观众,媒体可以有选择性地报道,也可以从不同角度去采编,但是无论如何把真相呈现给观众是一条应坚守的基本准则;所谓可读性,就是新闻报道也要有趣味性,要有可读的价值,如果观众看了新闻报道和没看是一个样,那这样的报道也就失去了价值,但是可读,并不代表要极度离奇,要语不惊人死不休,可读的最低标准便是观众看完报道以后要能够从中获取一些东西;所谓时效,那便是新闻必须是最近发生的或是过去发生的事件对现在造成了影响,太过老旧的事件不算是新闻,新闻报道必然要是“新瓶装新酒”,把严重过时的新闻在向“炒冷饭”一样一再拿出来炒,那便失去了味道。
除了以上标准之外,我们今天更需要的是充满正能量的新闻,更能促进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新闻,更能给公众带来积极感受的新闻。新闻可以针砭时弊,可以鞭笞不正之风,但是不能时刻给公众呈现的都是消极负面的东西。我们需要揭露伤风败俗、虚假丑恶的新闻,但其实我们更需要看到的是天蓝水碧、鸟语花香的报道。(杨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