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要有中国元素与现实性
——兼论纳入“仁爱”与“诚信”范畴之必要
近年来,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的讨论日益兴盛,特别是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探究,更是方兴未艾。光明日报近来发表了包心鉴、韩震、杨永志、王虎学、钟哲明、宋善文等同志的多篇论文,思路不同,见仁见智,拜读之后,觉得都很有见地,启发我们进一步研究如何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亦觉有所不足,特撰拙文求教并商榷。
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搞清楚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什么”?而在理解它“是什么”时,先要明白它“不是什么”
从方法论上来说,凝练核心价值观一定要考虑四个方面:第一是时代性(普遍性、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对话性);第二是民族性(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至今在民间活着的);第三是实践性(针对现实问题、可行性);第四是简易性(通俗简明,老百姓喜闻乐见)。核心价值观应是从社会现实中总结出来、又加以提炼的,目的在于指导广大群众的生活,融化在人民大众的性情心理中,有助于凝聚社会人心的一些深长久远的价值。既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不能没有中国元素,因此一定要把渊源有自、源远流长、在百姓日用间影响最大的传统文化中的最重要的价值纳入、凝练进核心价值观。
我们认为,凝练核心价值观需要搞清楚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什么”?而在理解它“是什么”时,先要明白它“不是什么”。我们要特别指出,核心价值观不等于基本国策,不等于现实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不等于社会规范与法律体系的要点,不等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文化精神,与这些东西都有一些区别,都不尽相同,当然它们之间又有着一定的联系。
价值观一般指经济价值、商品价值之外的,社会与人最贵最重的东西,人们更为根本的期待、诉求与目的,如真、善、美等。价值观主要回答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应是什么”、“应该怎样”,人“如何活着”、“应当怎样”的问题。它指向社会与人之“应然”,分辨好与坏、福与祸、利与害、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它与社会终极目标、人之目的、人生意义密切相连。核心价值观,是一定时空条件下社会价值观中普遍的、主导的价值。它与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相适应,又指导人们的生活实践,在它的启导下,人们可以努力地把社会与人的“实然”状况,提升为“应然”状况。
在我国思想文化的传统中,有关人生价值的评价,一般用“上”“贵”等词加以表达与肯定。春秋时期鲁国叔孙豹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就是历史上有深远影响的“三不朽”说,肯定君子以德为最高价值。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说:“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儒家认为,人是天地间最有价值的,“天地之性,人为贵”。
根据张岱年、赵馥杰等先生研究,历史上各民族、各地域、各时段、各流派、各宗教文化及社会的上层与下层的价值主张与追求各不相同,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样态,但从总体上来说,二千数百年来,在社会治理与人性的实现上,最能深入到社会底层,有影响力,有益于社会发展与长治久安的,还是儒家的道德价值论。
已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的表述,中国文化的精神与元素十分稀少
关于核心价值观的凝练,据王虎学先生的文章,国内学者们目前已提出了60多种表述方式,涉及90多个范畴。但遗憾的是,中国文化的精神与元素却十分稀少。我们反复掂量既是中国的,又是社会主义的,还是基本而又核心的价值,在这里也提出一种表述方式,10个字,涉及5个范畴:“仁爱、诚信、平等、民主、公正”。
关于“平等、民主、公正”价值的重要性,学者们已有很多论述,这些价值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最基本的价值目标与原则,反映了我们对近代以降的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吸取与扬弃。在今天我国和谐社会建构的过程中,“平等、民主、公正”又代表了老百姓的心声,有助于克治贫富悬殊,有助于团结、凝聚各民族底层民众,团结奋进。这是我国“富强、文明、和谐”的基础。我们认为,求强求富不是终极目的,富强是为了广大民众的利益与福祉。从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没有“平等、民主、公正”,就没有真正的“富强、文明、和谐”。因此我们认为,与其强调“富强、文明、和谐”,不如更强调“平等、民主、公正”,这更实在一些。
古人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户外而不闭,是谓大同。”
可见,“平等、民主、公正”是从古至今,从上层精英到普通老百姓的社会理想。就人们对社会的价值评价而言,“平等、民主、公正”的社会是社会主义中国民众最基本的价值诉求。同时,这些价值不仅仅属于“外王事功”的范围,它又是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内圣修己”的要求。
将“仁爱”“诚信”范畴纳入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
所谓“仁爱”,即孔子提扬的内在仁德与爱心——“仁者爱人”,“泛爱众”,也即孟子的“仁民爱物”,韩愈的“博爱之谓仁”。“仁”是“五常”(仁义礼智信)之首,义礼智信四德都是围绕着“仁”而展开的。“仁”也是孝悌的根本。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仁”是中华文明的内核、主旨,朱熹解释为“爱之理,心之德”。所谓“诚信”,是“诚”与“信”的结合,即诚实守信之意。“诚”是真实无妄,不自欺,不欺人。在《中庸》里,“诚”是一个最高范畴,是“天之道”,又叫“至诚之道”,是天赋予人的本性与道理。至诚的人,不仅自己取得成就,而且自觉及于万物,行于他人,成就自己、他物、他人。求诚的人,择理明善,固执坚守,不懈追求生命的崇高境界。
我们为什么要把“仁爱”、“诚信”范畴纳入核心价值观呢?
首先,“仁爱”“诚信”是源远流长的优秀传统文化中之最重要的核心的道德价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而且至今是活着的,有生命力的价值理念。当下普通平凡的老百姓,例如道德模范吴天祥、防治艾滋病的专家桂希恩、信义兄弟孙水林、孙东林,以及一些青年志愿者朋友,仍然继承并实践着中华文明的精华,以一颗仁爱之心,诚朴信实,爱利他人,纯洁世道人心。“仁爱”“诚信”当然属于“内圣修己”的层面,但人有了这种价值理想,往住就能敬业乐群,有益于“外王事功”的开拓。
其次,“仁爱”与“诚信”是当下与今后较长的时期,我国社会生活中最需要的道德价值。应当看到,当下仍有很多不健康的现象,如小悦悦事件,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现象,毒奶粉、地沟油、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假文凭与学术不端等,腐蚀着社会,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价值失序与道德信念的危机。健康的市场经济,健康的吏治,非常需要“仁爱”“诚信”价值理念的支撑,这有着现实针对性,有助于美政美俗,整饬秩序,是人们现实生活的需要。
再次,“仁爱”“诚信”价值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是多民族、多宗教共同的价值理念,是我国最重要的伦理共识。儒家的“仁爱”与佛教的“慈悲”、伊斯兰教的“仁爱”、基督教的“博爱”,有共同性、互通性,也有若干差异,但千百年来在我国早已处在相互影响与交融之中了。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也都讲“诚信”。今天我们提扬这两个价值,不仅有利于国内各民族、各宗教的相互理解、团结和谐,也有助于我国文化与世界各文明、各宗教的对话与交流。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全体国民中提扬“仁爱”“诚信”价值,不仅具有实践性,针对着现实问题,尤其关涉到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性情教育、德性养育要从娃娃抓起,贯穿在家庭教育、国民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中,代代相承,这才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仁爱”“诚信”与“文明”“和谐”相比较,前者是体,后者是用,前者是本,后者是末,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前者具体,后者抽象。
我们对中华文明,对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对我国的精神文明与价值系統,一定要有所敬畏与尊重,要有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真正理解祖宗文明的博大厚重,并予以创造性的转化。因此,我们呼吁把“仁爱”与“诚信”纳入核心价值观,同时非常重视“平等、民主、公正”等核心价值,这关乎中华民族的现在与未来。(郭齐勇 武汉大学国学院;叶 慧 湖北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