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家李春平为患病少女捐款30万元现金,随后病人床头摆放现金的照片在网上被热传。网友称受赠者也需要尊严,赤裸裸捐赠拍照是缺德,有市民认为捐助病人是干实事,比那些变相赚钱的人好。传媒学者则表示,成熟的慈善应注意细节,建立平等关系。
或许是缘于近来有些慈善机构的负面报道彼伏此起,众多跟帖留言中,绝大部分对“拍照捐款”都不是特别反感。这当中,甚至有不少更是直言快语、有话实说:“不管高调低调,实实在在捐了,就是慈善”;“没什么好争议的,好钢用在刀刃上,捐款给最需要帮助的人,就需要这种最实在的办法!”那么,对于如此“拍照捐款”,到底正误何在呢?
不必苛求拍照捐款
30万元并非一个小数目。我们当然无权禁止他人对于“拍照捐款”的质疑,但同样可以理直气壮地反驳:对于一个挣扎在死亡线上的重症少女来说,看到救命钱已经实实在在地摆在眼前,才是对她战胜病魔的最大鼓舞!
并不否认,尽管面对面地捐款30万元,直接用于救助患病少女,体现了一种人间大爱,但将所捐金钱和病床少女合影照片放到网上的做法,确实也有值得商榷之处。然而,正如社会不是真空,对于各种现实境况发表看法,似乎不可脱离了“环境影响”,特别是“民意反响”。而就当前眼下来看,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显然已对只管交钱、莫问去处的“糊涂慈善”,日益变得不再麻木、难以接受。所以,比起对捐款捐物缺乏有效“寻根溯源”渠道的惯常做法,人们自然会降低相应的道德标准,而对“拍照捐款”这样的另类善举,给予更多的宽容和更大的支持了。
想想也是,既然习惯了“糊涂慈善”,又有什么理由去苛求“拍照捐款”,何况是一甩就是30万元的巨额定向捐助?而且,换个角度去看,这样的“一拍一捐”,何尝不也是对现实语境中屡屡爆出的“假捐”“截捐”丑闻的最佳“封杀”。我以为,任何一种拥有强大公信力的慈善运作,其本身就应该做到,能够给每一位认捐者提供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溯源之便”。这未必是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而当理解成是对所有热心慈善、奉献慈善者的应有尊重。司马童
应尊重受赠者意愿
高调行善,自陈光标以来,便一直争议不断。如今慈善家为患病少女捐款30万元,将现金摆在病人床头,并拍照记下,如此镜头,其冲击力十足,但带给受赠者的伤害,也丝毫不比这冲击力弱。而这引发争议,自在情理之中。有人认为捐赠总比不捐赠好,这是实话,但也有人表示应尊重受赠者意愿,这更是一种人性的体现。
不可否认,行善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值得尊敬,这也是陈光标屡屡高调慈善,但依然有不少人支持的理由。但问题是,你行善是给受赠者物质上的帮助,一旦不尊重受赠者意愿就高调宣扬,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伤害呢?更何况,赤裸裸地宣扬之下,这置受赠者尊严何处呢?行善虽高尚,但也不是侵害他人尊严的理由与借口。
的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受赠者面对行善者的要求,往往选择屈从,不为别的,只为无奈的现实。这样的妥协,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是被现实逼迫的选择,如果现实的境况能够改善一点,他们或许也不愿意受别人的捐赠就抱着钱傻笑。而一旦受赠者的意愿是“被自愿”的,这样的慈善,与其说是行善,不如说是买卖。慈善家用手中的金钱,去买受赠者的尊严,去买社会的良好评价,去买自己未来事业的前途。这样的行善,还能算真正的慈善吗?
很多人对这的解释是,现在慈善体系还不完善,需要这样的高调慈善来刺激公众的善心。但问题是,用一种本来就带病的慈善去激发另一种慈善,后一种慈善就是健康的吗?慈善之所以让人钦佩,就在于其本身就应该是无所求的,不应该添加过多附带的含义。
所以,真正的慈善,在我看来是应该建立平等关系的。即捐赠人想要高调,想要拍照,必须充分尊重受赠者的意愿,而捐赠与否,不能成为受赠人答不答应的绑架条件。请问李春平的这次高调,有问了受赠者的意愿吗?龙敏飞
尊严是施舍的最高原则
慈善家李春平确实是一个好人,他自1991年从美国归来后就开始做慈善,在20余年里,平均每天捐赠3万多元,累计在全国捐款2亿8千万人民币,以实际行动帮助了无数人。而这次来贵州,李春平同样善举不断,先是为贵州省江口县的贫困学生们捐出128万,又根据在飞机上看到的线索,为两名急需救助的白血病患者捐款45万元。所以,我们应当感激李春平。
但是,当看到杨柳床头那一大堆刺眼的百元大钞时,相信许多人都会心生一种说不出的难受,觉得李春平直接把钱放到受助者病床上的做法实为不妥,慈善不需要这样的“高调”呀。那么,李春平的做法到底不妥在哪里呢?他到底该怎么做呢?下面,我想给李春平讲一个故事:事情发生在纽约,那里冬天常常积雪盈尺,连门都推不开。每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司、商场就会停止上班,学校也宣布停课。可唯有公立小学,即使积雪难以举步,却仍然开放。所以,每逢这样的情况,就有家长打电话去骂。妙的是,每个打电话的人,反应全是一样——先是怒气冲冲地责备,然后满口道歉,最后笑容满面地挂上电话。
原来,在纽约有许多百万富翁,但也有不少赤贫的家庭。后者白天开不起暖气,供不起午饭,孩子的营养全靠学校的免费中饭(甚至可以多带些回家当晚餐),学校停课一天,穷孩子就受一天冻,挨一天饿,所以老师宁愿自己已苦一点,也不愿意停课。那何不让富裕的孩子在家里,而让贫穷的孩子去学校享受暖气和营养午餐呢?老师的答复是,他们不愿意让那些穷苦的孩子感到他们是在接受救济,因为施舍的最高原则,是保持受施者的尊严!吴应海
慈善初级阶段的必然
慈善家李春平将30万元捐款摆在病人床头,并拍照留念,从客观理性角度,有伤害被捐助人尊严和人格之嫌。然而,笔者以为出现这样的尴尬式的慈善与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关。我国慈善机制虽然有一整套制度,也已经形成了一个较完备的体系,但具体实施慈善时的方式方法却没有严格的要求和约束,是“炫富式的慈善”还是刺痛人尊严的慈善?抑或是个别商家“诺而不捐”的伪慈善?都在我国慈善领域中大量存在。在缺乏一个严格的实施慈善的制式化流程情况下,慈善的方式也就会“五花八门”,就既有陈光标的“高调”式,也会有一些慈善者捐款时的“默默无闻”。
其二,我国慈善机构公信力不足。慈善机构尚未完全取得慈善者打心里的信任和信赖。在没有一个值得人们信赖的“机构和组织”的情况下,也只能由慈善者个人直接“发力”。由于慈善者实施慈善的出发点不同、利益需求不同,慈善者的利益诉求不同,最终会导致实施慈善行为时的“乱象纷呈”。
其实,真正的本质上的慈善和严格的完美意义上的慈善,应是“不讲究名声”的慈善,是完全无私的慈善,更不是伤害被捐助者尊严和自尊的慈善。说到底,与我国开展慈善事业的历史性沉淀较少有关,也与我国时下尚未形成一个极为完善的慈善文化有关。但归根结底还是与我国慈善发展的不完善、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像美国比尔·盖茨之类的富人慈善行动,是基于该社会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高度发达的产物,我国目前的慈善文化和慈善事业仅仅在“路上”。所以,出现高调式的“床头堆善款”式慈善并不出乎意料。而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壮大,机制体制的成熟和完善,类似的带有“负面刺激”的慈善终会退出。毕晓哲
对雁过拔毛的暗示
捐款本是一件很高尚的事情,如今搞得如此俗气,实在叫人惋惜。但即使是炫耀,或者一时忽视了人的尊严符号大于金钱,但也是可以理解的——能拿出钱来捐款,挽救别人的生命,这是实实在在对生命的尊重。
尤其是现在监管断层,一些慈善资质机构存在不少问题,一些普通人想做点善事捐点款都顾虑重重,而作为一下子就捐一大笔款的慈善家,就更担心“雁过拔毛”,最终有名无实了。另外,那些所谓的慈善机构,在捐款时不也是又找媒体又三五领导陪同甚至是搞仪式吗?这就拍张照片,算什么啊?更何况,这样更让人感觉捐款“看得见,摸得着”。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就宽容慈善家这种个人行为吧,就当这是对一些慈善机构“雁过拔毛”的暗示,从而促进慈善机构的完善,出现更富有人性意义和形式上的善举。(文/宋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