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徐立凡
此次四姑娘山驴友失踪事件中让我们感受到的暖意和冷漠,救援者和被救援者的反差,某种程度上都提供了怎么建设社会和人际伦理的素材。
被许多人牵挂的四姑娘山驴友失踪事件,并未随着驴友一行安全出山而落幕。在四川登协动员上千人力,花费10万元之巨,历尽艰辛找到他们后,他们的态度却异常冷淡,不仅觉得救援队员是因为媒体报道才来的,是管闲事,甚至恶语相加,叫救援人员“滚!”事情经媒体曝光后,网上群情愤怒。
每一件令人匪夷所思、超出一般世态人情的新闻,都仿佛在强迫我们一次次放宽尺度,去测量社会运行所必须遵守的底线和道德,可能被逾越到何种地步。这群私闯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惊扰大熊猫的年轻人,不但不懂感恩,而且恶意理解搜救工作,确实不能不让人慨叹。
这些年轻人令人心寒的冷漠,或许不是其在社会活动中的常态,而另有原因。比如一时的情绪冲动、失态,比如有一些小团体的“秘密”不欲外人知道,比如对于需缴纳的500元罚款和登协代付的3600元救援费不满。但无论如何,事先就定好了违规路线,对于社会的殷切关注和艰难救援无动于衷,都已表明他们对一些基本行为规范有多么陌生和多么轻慢,这实际上是公民和社会意识不健全的表现。
尽管如此,尤其要强调的是,要警惕事件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冲击,最终转化为舆论的群起攻之和口诛笔伐。这些年轻人暴露的缺失,固然有矫正甚至拯救必要,但是,这不意味着没有尺度的惩罚。愤怒情绪之下,网上已有人在人肉这些登山者,有人提出让这些驴友分担搜救费用,情绪传染之中,还有人提出今后再碰到类似情况,“让他们死在山里好了”。这种情绪背后的思维,无异于以恶惩恶。惩恶劝善,固然是每个人所希望看到和实现的,但这种前景不可能通过愤怒充当审判者的途径来实现。
从更广阔的视野看,这些被救驴友的冷漠,不能不说和有关环境也有一定关系。环境决定人的思维和行为选择。假如,对于私闯保护区的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那么这些驴友自以为是的“英雄”之举或许就会被阻止;假如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封闭和管理更完整,也可以起到阻止作用;假如对于违规进行高危登山探险行为有一整套制度规范,确定动用公共资源搜救的触发条件,明确搜救行为的成本由谁承担,也可以更好地起到预防作用。还需要梳理的是,媒体应该在何种程度上参与此类事件,如何界定报道权和被报道人私权的边界。
理想的社会环境、互信的人际关系,最终是要靠更多的理性建设才能打造的,而不是情绪。此次四姑娘山驴友失踪事件中让我们感受到的暖意和冷漠,救援者和被救援者的反差,某种程度上都提供了怎么建设社会和人际伦理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