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守法莫让社会拉入“黑名单”
诚信作为一笔无形的资产,不仅是个人立足社会的通行证,也是社会正常运转的润滑剂。以诚为本,以信为天,诚乃从心之意,信为行动之因。诚信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精华之所在。然而,在法院的执行当中,“老赖”们长期负隅顽抗,抗拒执法,对法律的蔑视,对规则的不遵,更有甚者有偿还能力却一次次挑战法律的底线,金钱的债务为社会的良性发展埋下了隐患。近日,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将联合执法,对那些失信被执行人从多方位予以监督和限制,让失信者无立足境。
与其说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不如说道德是最基础的法律,那些做人的基本准则,原本是一种自然的本能,如今却必须以准则的形式加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飞扬跋扈、无赖抗法的形象长期以来深入人心,不仅使得他人和国家财产长期蒙受损失,也使得人们在合作时蹑足不前,心生担忧。因此,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刻不容缓。
此次八部门联合惩戒,重点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交通、消费和任职等方面予以限制,这三项措施有力的节流了财产的流失。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是对失信被执行人出行方式的限制,规避了被执行人企图逃离经常居住地以长久拖欠债务的风险。而对于限制贷款和办理个人信用卡以及限制自然人担任企业高管这两项措施更使得失信被执行人因自身的信誉而寸步难行。无论是银行的信贷还是企业的高管,都是社会对个人信用度的评判,这些措施像是一个个关卡,卡住了财产的损失,也在束缚中唤醒失信被执行人的诚信观念和守信意识。
惩戒措施就像是给失信被执行人缺乏诚信的不良资产打了“麻醉针”,多部门联合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和有损社会信用的行为,医治的不仅是失信被执行人本身,也是对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的疗救,而多部门的联合更体现了此次惩戒的力度。当然,要缓解麻醉过后的阵痛以及永远的走出社会的监控,需要的是失信被执行人自觉主动的弥补亏欠的债务,并且能从内心真正的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以及诚信品质的高贵。否则,即使一次偿还,如果不能从内心真正信守承诺,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就不能避免再次被社会拉入“黑名单”的可能。此次的限制措施不仅是要控制失信被执行人一定的行动能力,更是要让社会形成一种监督的习惯,并且在广泛的约束中唤醒人们缺失的诚信意识。
其实,现实生活中不乏诚实守信的例子。湖北的“诚信兄弟”因其对诺言的恪守感动人心,兄死弟继,因为对于诚信的坚守让辛苦打拼一年的农民工得到了应有的报偿,同时也温暖了整个社会的心灵。在很多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这对兄弟不仅诠释了诚信的至高境界,更体现了对他人的关怀和体恤,也是对于那些拖欠工资的人良心的拷问,当社会的义举逐渐多起来,当人们普遍将基本的道德素养根治于心的时候,那么法律的惩戒将会是微不足道的。社会需要更多的人像这对兄弟一样,坚守诺言,诚信而为。
失信被执行人成为长期以来法院执行中的困扰,其拖沓、怠慢的态度,抗拒、逃避的行为,让久拖不决的债务成为植根于诚信体系的一颗毒瘤,必须动员多方力量、采取更多措施予以限制,让这些“老赖”们在被动的受限中自觉偿债。而此次多部门联合惩戒,使得惩戒的力量能够发挥的更充分。当然,惩戒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是要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从内心认识到诚信的力量,它是义举的通行证,也是失信的长鸣钟。(薛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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