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全力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民以为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自2016年起,宿豫区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全力打造“食安宿豫”名片,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初步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惠民利民统筹发展。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组织有力。强化责任保障,将食品安全纳入宿豫区“十三五”规划,并列入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中;强化组织保障,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并根据创建工作实行动态增长,2017年、2018年专项经费分别为405万元、470万元,满足人均2元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千人4批次的食品安全抽检经费要求。
完善健全监管体系,各项保障落实到位。确保责任明确,成立并适时调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均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区、乡、村三级食安监管体系,目前全区协管员、信息员达160余人;确保岗位落实,区市场监管局加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设置7个分局划片管理;确保人员过硬,连续四年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全员参加食品安全专业培训,在全市率先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13期,培训食品从业人员5782人;确保手段有力,在全市率先成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打造食品快检专业机构,将快检场所前移至农贸市场、小区菜场等食品监管最前沿。
着眼有效防控风险,监督执法全面覆盖。畅通“行刑”对接渠道,建立跨部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刑”衔接机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监管、执法等信息资源共享与合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四大”行动,实施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和“利剑”行动,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2016年、2017年检查各类市场主体6236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31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9份;今年以来,查处各类市场主体4983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05起。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建立食品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指导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及时发现、分析、整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食品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小饭桌”“集中消毒餐饮具”“酒类”和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源头治理成效凸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开展名优农产品品牌创建和“三品一标”认证,目前已创建涉农省、市名牌产品9个,全区认证产品达到272个;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巡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已建成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2条、示范店20个,投入3000多万元对全区9家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从抓好源头管理、规范作业服务、强化处置监管、查处非法行为等方面入手,有效维护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食品“三小”行业管理,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及时调整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组织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量化分级评定,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100%、公示率达100%。
多管齐下搭建平台,推动社会共建共治。搭建科普宣教平台,按照一手抓监管、一手抓宣传的思路,以科普宣传为突破口,做好道德讲堂、继续教育培训、食品安全热点舆论引导等工作,让群众和企业、经营户知晓、认同并主动参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搭建投诉举报平台,理顺投诉举报处置程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有奖投诉举报机制;搭建社会监督平台,举办创建誓师大会,邀请媒体、群众参与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督查。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