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2011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全国4.3亿人次受灾,1126人死亡(含失踪112人),939.4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
据悉,近日,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统计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保监会、海洋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对2011年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
经核定,2011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全国4.3亿人次受灾,1126人死亡(含失踪112人),939.4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3247.1万公顷,其中绝收289.2万公顷;房屋倒塌93.5万间,损坏331.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096.4亿元。
2011年,中国相继发生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云南盈江5.8级地震、长江中下游地区春夏连旱、南方暴雨洪涝灾害、沿海地区台风灾害、华西秋雨灾害、西藏亚东地震灾害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影响。综合判断,2011年我国自然灾害灾情较常年偏轻,但局部地区受灾严重。其中,四川、陕西、湖南、云南、贵州、湖北等省灾情较重。
灾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灾害多发频发,南方损失较重。全国9成以上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南方部分省份由于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阶段性干旱、洪涝灾害影响,重复受灾、连续受灾,损失较为严重。
二是水灾旱灾并重,旱涝交织影响。旱灾和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自然灾害总损失的30%和40%。长江中下游部分地区出现旱涝急转,华西、黄淮等地遭受严重秋汛灾害。
三是台风损失偏轻,地震外强内弱。2011年先后有7个台风登陆我国大陆地区,因台风导致的死亡(含失踪)人口、倒损房屋数量均较常年减少8成以上。地震活动外围强内陆弱,小震大灾事件时有发生。大陆地区共发生17次5级以上地震。
四是灾贫效应叠加,城市灾害突出。2011年,全国因灾造成的死亡(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数量超过80%分布于“老、少、边、穷”地区。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再次凸显。汛期全国130余个县级以上城市进水受淹,城市安全运行受到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