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弢) 2月7日,财政部、民政部下拨2011-2012年度第二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12.6亿元,要求各地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至此,财政部、民政部共安排下拨63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2011年12月15日,财政部、民政部下拨第一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0.4亿元,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将第一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全部下拨,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和青海等13个省份和大连、青岛2个计划单列市共安排本级冬春救灾资金7.41亿元,部分县市结合本地灾情和财力实际,相应安排了一定数量的救灾资金和物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201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提高了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标准,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人均口粮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90元,衣被取暖等补助视灾情酌情考虑。
民政部将于近期召开全国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对全国冬春救助等工作进一步作出安排和部署,有关省份要切实做好近期寒潮冰雪灾害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不受冻、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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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192.5万人次受灾
近日,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多部门对2012年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
经核定,2012年1月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全国192.5万人次受灾,8人死亡,1.3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1041.3千公顷,其中绝收10.9千公顷;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一般损坏房屋2.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9亿元(不含港澳台地区数据)。
总体上,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以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干旱、地震、滑坡、山体崩塌和森林火灾也均有发生,灾情较近年同期明显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