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科技不断发展,网络购物、互联网金融等新事物进入了老百姓的生活中,传销犯罪也随之呈现出了新的方式和特点。警方提醒,当前传销犯罪手法不断变化,需要大家加强防范。
传销的特征:
1.拉人头。发展他人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2.入门费。需要认购商品或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3.高额返利。有时传销组织会制定十分诱人的“高返利”产品,在不法分子鼓动下,很容易让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4.洗脑。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聊天等方式不断灌输传销思想,使参加者深信不疑。
5.道具商品。部分传销活动中会出现道具商品,最终目的还是拉人头、骗钱财,该类商品价格往往虚高,与商品价值严重背离。
传销新手段提醒:
1.以“项目工程”为名进行传销
以“国家工程”“政府背景”等项目为幌子,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进行一系列虚假宣传。同时还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2.以“电商加盟”为名进行传销
一些不法分子以电子商务为噱头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消费增值”“一边上网一边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不少人幻想一夜暴富,面对虚构的电子商务带来的高额利润、收益分红、高薪就业等诱惑,丧失理智,落入“圈套”。
3.“慈善”为名进行传销
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近期有打着“慈善公益”的旗号,以“投资实体项目,做慈善事业”等形式,利用传销型手段推销业务,短时间内迅速扩张,数量庞大,分公司快速发展到全国各地。
4.以“养老”为名进行传销。
不法分子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吸引投资者,达到大量发展会员的目的,最终完成非法融资敛财。
5.以“低价旅游”为名进行传销
打着“旅游直销”的旗号,以“低价机票酒店”“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为诱饵,通过手机app注册、加微信好友等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发展速度非常快。(供稿:南通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审核:陆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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