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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上学享“同城待遇”
2014-08-09 21:25:23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18次 评论:0

农民工子女上学享“同城待遇”

    入学低门槛、经费全覆盖、关爱全方位……近年来,泰州市采取积极措施,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随迁子女同城待遇,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

  730日上午,全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研讨会在教育部召开,我市农民工随迁子女享受公平教育的经验做法在会上交流。

  坚持有教无类

  真诚接纳新泰州人

  7月初,安徽农民工子女小李,拿着一张盖着市教育局公章的入学证明,到省泰中附中报名上初一。能在泰州最好的学校之一上学,她心里充满了期待:“我对新学期很有信心,希望在这学期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向农民工子女敞开城市学校大门,这体现一个城市的包容度和开放度。”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奚爱国说,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到泰州参与建设的外来人口逐年增加,去年全市农民工随迁子女达到22069人。面对日益迫切的优质公平教育需求,教育部门对新泰州人子女就学作出承诺,保证随迁子女就学享受“同城待遇”。

  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戴荣介绍,所谓“同城待遇”,具体说就是“四个同样”:同样入学、同样升学、同样免费、同样管理。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凡持有流入地暂住证、经商或务工证明、1年及以上社保记录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就学与泰州户籍学生一样,就近免费入学。同时,明确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列入各市(区)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在安排经费时,把随迁子女纳入实际在校生数,落实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并按标准予以足额安排。

  不仅如此,凡在我市初中三年级就读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泰参加中考,与泰州学生同等条件参加录取,并可在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我省高考。在此基础上,2013年,我市又在全省率先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定泰州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外省中考,同比例折算成绩后参加泰州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针对农民工子女入学后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如父母工作流动性较大、临时性较强,各市(区)教育部门创新工作机制,普遍建立起就学“绿色通道”,定期组织教师深入到农民工家庭,与家长联系,与学生沟通,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实现全面发展。

  建立爱心档案

  全方位关爱留守儿童

  相对于随迁子女来说,我市留守儿童群体更加庞大。市教育局副局长董健介绍,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往往存在“三无”现状,即无时间、无精力、无能力。对于这些学生,我市推行零距离教育,实施全方位关爱,形成多维度合力,切实承担起每一个孩子的教育责任。

  周雪梅是泰州实验小学东校区(原泰东实验学校)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生眼中,她虽然没有靓丽的外表,没有华丽的服饰,却是世界上最美的老师,最值得信赖的朋友。

  去年秋学期,周雪梅班上来了一个新同学,叫晓秋。他的父母都在苏州打工,他一直跟着外婆生活。由于外婆长期溺爱,孩子总是以自我为中心,对别人漠不关心。

  一次,晓秋玩滑板车不慎跌倒,右脚脚踝处肌肉撕裂,无法走路。在周雪梅的动员下,班里学生自觉做了分工,有人专门扶他上厕所,有人专门为他倒水,还有人专门为他打饭。晓秋伤好后,周雪梅惊喜地发现,他学会关心别人了。“周老师,您就是孩子的第二个妈妈,把孩子交给您,我们放一百个心!”在外务工的晓秋妈妈特意来电表示感谢。

  董健介绍,为了管好这部分留守儿童,教育部门已为所有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普遍建立了爱心档案,档案坚持做到“四个清楚”,即家庭情况清楚,学习思想和生活状况清楚,父母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委托监护人情况清楚。

  同时,各学校聘请一批在职教师和离退休老同志与留守儿童结成对子,当起了他们的“代理妈妈”,承担起这些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两方面的教育管理责任。如今,教师妈妈已从最初清一色女教师,扩展到男教师,并逐步成为泰州教育一张靓丽而有温度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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