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让学生因高考“暴富”
近日澳门恩平同乡会会长冯活灵回乡设立高考专项奖励基金,对考进清华或北大的恩平学子重奖百万元的消息,再一次让是否应该重奖高考学子的话题在社会上蔓延开来。
科举制自出现以来,国人心中便有着根深蒂固的“状元情节”。“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就是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真实写照。而现今的因考“暴富”现象中,似乎也能看到科举制的些许影子。
2007年,福建省理科状元陈默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收到各方奖励达到68万元,但经过家庭商议后,她将其中的50万元捐给家乡的一所中学,这一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赏。然而,同样的重奖却能够迷惑一些人的双眼,甚至一些人的双眼。同年的四川考生张非,因高额的奖学金,反复从清华北大退学,这一恶行被揭发后,便受到各方的责难。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设立高考专项奖励基金,从对教育事业的重视程度上还是值得称赞的。不论采取何种措施,其初衷都是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良好发展。然而换个角度想想,“100万奖金和洋房一套”如此丰厚的物质诱惑让神圣的高考被染上过多的物质色彩,是否给学子们的价值观以不当的引导?简单的以考取清华北大为衡量标准,这样对学生的评价是否过于机械?因考“暴富”,是否无形中为应试教育推波助澜,而为素质教育设置了更多的人为障碍?
高中生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和变动期,其核心价值观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当下各种价值观激烈碰撞、交锋、融合的时代,更是要求他们要在学习生活各方面全方面面对和思考如何正确处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现在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让他们明白在思想道德领域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
志高存远,考上名牌大学不是高中生们的最终目标,该不该因考“暴富”,值得深思。(翁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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