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广电总台:公益广告助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提升总台的公益形象,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积极主动地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通过荧屏、声屏打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保障。把公益广告作为一个特殊栏目来打造,总台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领导分管,明确责任主体,安排专门精干力量,保证公益广告有人策划、有人制作,有人编发。社教中心和广播传媒中心精心组织开展公益广告有关工作。
二是讲究形式和内容。公益广告内容上更丰富、形式上更规范,质量上更精美,数量上有保障,确保公益广告达到或超过省级文明城市标准。有标语式公益广告,主要为时政、文明礼仪、格言警句、古典诗词等;有图片式公益广告,主要有宿迁自然风光、城市风貌、地方历史、模范人物、民俗风情等。有视频公益广告,主要为文明行为、廉政执法和社会公益实践等。
三是充分展播。总台制定出台了关于公益广告制播的相关要求。对公益广告播出的频道、时段、时长等作详细规定,每天保证在宿迁综合频道、公共频道安排40多个广告时段共计50分钟的公益广告,做到频道全覆盖、广告时段全覆盖,广播两个频率同时安排大量时段播出公益广告。今年1-5月,我台广播、电视累计播出公益广告3万余条次,约7500分钟。
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作为强有力的媒体宣传手段,公益广告的播出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大力普及了文明礼仪常识,教育引导社会民众自觉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与此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不仅提升了宿迁城市的整体形象,提高了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宿迁市民的自豪感和向心力。(宿迁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