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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助人”“乐人”中收获快乐
2013-12-07 04:55:17 来源: 作者: 【 】 浏览:976次 评论:0

志愿者在“助人”“乐人”中收获不平凡的快乐

    “以前我认为,从事志愿服务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志愿服务看成了志愿者单方面的施予。通过亲身参加志愿服务,我无比深切地体会到,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志愿者自身也得到发展、完善和提高,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志愿服务既是‘助人’也是‘自助’,既‘乐人’同时也‘乐己’。”一位连续几年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北京大学生在博客中写道。在第28个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读到这位大学生的上述文字,也感受到了许许多多志愿者共同的心声。
  很多志愿者都知道一个形象的说法:“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事实的确如此。志愿者在社区、灾区、医院、学校、体育赛事、公共活动等领域场合为他人提供志愿服务,他们首先是奉献自己的热情和劳动,在大义无私地“赠人玫瑰”,他们首先让被服务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感受到了玫瑰花般的芳香与温情。与此同时,志愿者自身也是志愿服务的受益者,他们的双手久久洋溢着玫瑰的“余香”,他们在志愿服务当中收获了不平凡的快乐。
  青年志愿者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社区建设、“三下乡”、走基层等志愿服务,在丰富的社会实践和广泛的人际交往中,青年们走出了个体的“小我”,走出了以往相对狭窄的生活圈子,进入了更广阔的社会场景,达到了更高远的人生境界。志愿服务是一所沸腾的学校,一个成才的摇篮,她为志愿者设计了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书写了一段别样的成长经历。志愿者不但发挥了自己原有的专长,把在学校和书本上学到的知识派上了用场,而且还获得了学习新知识、增进新技能的机会,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社会交往范围,培养并提高了组织才干和领导能力。
  志愿者与接受志愿服务者之间,不是简单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不是机械的施惠与受惠的关系,更不是纯粹的市场买卖关系和利益交换关系。志愿服务是关乎心灵和信仰的事业,是广大青年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养成健全人格、砥砺坚强意志的社会载体。从参加志愿服务的那一天起,志愿者就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观奉献、善意待人、积极参与,对志愿者而言不再只是外在的品行表现,而将成为内在的信念和自觉的追求。志愿者不计报酬,不图奖励,不求回馈,但他们充分实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从而使自己内心充盈,精神愉悦,身心更加健康和谐,他们得到的回报是用多少金钱也买不来的。
  每个青年都面临着自我成熟、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巨大压力,参加志愿服务,为青年自我成熟、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每一个青年志愿者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都是我们在“志愿服务奥运会”上取得的弥足珍贵的“金牌”,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动见证和具体成果,也将对社会起到强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大哲人、卓越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无疵的伟大人物”,“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过得完美”,越来越的青年加入到志愿服务的伟大实践中,越来越的青年将成为日臻成熟与完善的人,成为不断实现自我、超越自我的“完美无疵的伟大人物”。(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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