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扶人者反被诬陷为撞人者”的新闻似乎有井喷之势,各地媒体都在“发掘”本地的类似新闻。最新的一起来自北京,北京一位侯女士委屈地对媒体说:她在菜市场买菜时,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反被老人及其家人诬陷,被迫垫付了2500元住院押金。(据近日《新京报》报道)又一起类彭宇案,又是一片“不敢再做好人”的叹息,以致中央文明办站出来说“老人摔倒二话不说就该扶”。(9月28日《京华时报》)
细细分析北京的这则报道,网站转载时用的标题是“女子扶摔倒老人被指肇事,垫付2500元住院押金”,显然又是先入为主,又是在情绪化地强化“好人没好报”。事实是,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位侯女士只是扶人,而对老人的摔倒不应负责任。这只是侯女士的一面之词,现场并没有目击者和录像,而那位摔倒的老人则说是被侯女士绊倒的。在事实不清楚的情况下,就先入为主,认为这是一起“做好人没好报”的事件,会向在这个问题上本就很脆弱的社会传递一种非常负面的暗示。
理性地看,类似的问题,其实首先不是一个道德难题,而是一个法律难题,一个技术鉴定的问题:在缺乏目击证人和录像的情况下,双方各执一词,怎么办?是不是应该形成一个在技术鉴定上的共识,比如呼吁目击的公民站出来作证,还有,是不是可以采取测谎手段进行判断。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思路。
来看一个很意味深长的现实:虽然并没有证据证明在类似事件中是扶人还是撞人,但很多人都会习惯性地选择站到“扶人者”那一边,相信他们说的话,认为他们确实是好人,却反被“恶人”诬告为撞人,然后由此生发出“好人没好报”的叹息。而不相信摔倒老人的话,不相信这可能是肇事撞人后回避责任的狡辩。
为什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很多人更相信他们是助人而不是撞人呢?或者,会本能地去相信“好人做好事受到了诬陷”——背后的社会心态非常值得玩味。“不扶老人”的理由,也许并不那么冠冕堂皇,可能隐藏着人性中一些细微的幽暗。
选择这种相信,可能因为主宰这种舆论的多数人,不是摔倒的老人,而是年轻人——这些年轻人,现在还没有面临着摔倒的危险。他们的身份,都可能是去扶别人的人。所以,当发生这样的冲突的时候,由年轻人主导着的舆论,会本能地站到“扶人者”的立场上,相信是帮人而不是撞人,认为是老人说了谎。不要忘了,我们家里也有老人;不要忘了,我们也有老去的那一天。不要轻易说“以后看到老人摔倒了就不去扶了”。
我们选择这种相信,还源于公众骨子里的一种惰性,喜欢把责任推给别人,觉得这样的助人是一种麻烦:不是我们不想做好事,而是外在的环境逼着我们不敢做好事。不是我没有道德担当,不想做好人,而是人心险恶,这样做有很大的风险。很多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选择相信“是扶人而不是撞人”,潜意识中是在为自己的冷漠寻找借口,为自己推卸责任寻找正当性。
这还可能是我们一种道德上的撒娇,为自己的赌气和推卸责任找到一个借口:我以后也不扶人了。其实,助人的道德,是源于内在的一种良心驱动,这种道德不应该因为一两个小概率事件而改变,不要为自己坚守这种道德设置什么条件。做好事不需要理由,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做,自己心安、自己快乐就可以了。前几天江苏一个扶人后被误认为撞人的司机,在事后接受采访时说的话很让人感动:虽被误解了,但今后遇到摔倒的老人,我还会去扶。不扶良心不安。